多可以代替的手段。”
秦伦嘴角露出一丝冷笑,“何况只为了施虐的话,卡门的尸体又显得太完整了。因此,可以大致上可以判断出凶手在施虐时的心理,他完全漠视了受害人的反应,取走其内脏就好像在路边的快餐车买了一份热狗……”
卡门的尸体被发现时,不仅胸口被破开了一个大洞,而且还被干净利落得斩首。凶手没有从受害者的痛苦中享受乐趣,否则就不用介错。
这样一来就说明凶手只是单纯地需要,它需要卡门失去的那部分内脏,那才是它真正的目标。于是问题就来了,凶手需要人类的内脏做什么呢?如果它是这个小镇里的人,它有没有在小镇当中杀过人?
换个人来思考这些问题,肯定会头疼欲裂,可思考的人变成了另外的杀人魔,那就毫无难度了!
在秦伦认知当中,凶手取走受害者的内脏一般不会脱离三种目的,第一种是食用,第二种是当纪念品,最后一种是仪式。
第一种可能很快就被排除,食人这种行为很容易形成习惯,作案次数也会相当频繁。一旦凶手有这种恶习,面前这个小镇便是首当其冲的狩猎场,小镇不会再有这种平静的气氛。
第二种目的的作案频率不会那么高,加上移民小镇的流动人口,说不定不会惊动大多数普通人。
可是秦伦还是排除了这个可能,人类的内脏很难保存,需要大量防腐剂或者冰块。以眼前这个小镇所在的历史年代和季节,无论使用哪种手段都很容易受人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