饰都懒得戴。
怠于梳妆的人儿,竟也想起染指甲了。
沈灏捏住她的手腕,道:“很好看。”
禾生很高兴,捞起裙子,今日天气燥热,她刚午睡过,还未穿袜,露出白白嫩嫩的脚趾来。
“你看,脚上也染了。”
一小撮艳红,衬得她的小脚丫,有种圆润细致的可爱。沈灏捧起她的脚,往怀里放。
凉凉的,软软的,挨着手心,只想让人搓揉。
手指一点点摩挲,触过玉壳般的指甲,转而移到她的脚背。
“阿生的脚,与别人不同,脚食指比其他脚趾都要长出一截。”
禾生“嗳”一声坐起来,由于身子往前挺,脚越发往他怀里戳。
蓦地好像碰到什么,先头没注意,后来越来越硬,虽是好奇,却被他之前的发现搅了注意力,问:“难道别人的脚趾和我不一样么?”
沈灏点点头,“虽未见过其他女子的脚,但母妃的脚我是见过的,长得和你也不一样。”
禾生一惊,“难不成我是个怪物么?”
袍下起了反应,沈灏转过头去,耳根子是红的。“傻阿生,长这样的脚,是贵命,是人中之龙凤。”
禾生嘻嘻笑,俯了上身,脚直直地抵在他怀中。
“圣人是龙,皇后是凤,而你是龙子,我呀,顶多就是个麻雀。”
隔着薄薄的布料,她的脚趾柔柔地轻触在大腿间,配上这张美艳的脸,几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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