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人所签署的合约。
其中的甲方是传奇工作室,乙方空白,还没有填。
孟玄不知道孔寒拿了这么一份合同给自己看要做什么,但他还是仔细的将整个合同全都看了一遍,越看他的表情就越是古怪。因为这张艺人合同中所订立的条约,对于将要签约的艺人来说,真的是太过于宽松了,甚至可以说是格外优待。
在孟玄这几日中搜集的资料之中,自然少不了一般的艺人和公司之间的大概合约内容。其中的内容基本上会将公司和艺人的责任和义务调理分明的写清楚,其中牵涉到艺人的一切义务,都会被要求的格外严格,霸王条款也是经常会有,违约金一栏更是会写的让人看着就怕。
反倒是公司方面的责任和义务,语句都会有些模糊乃至临摹两可,等到时候双方出现了意见相左,爆发矛盾的时候,艺人总是会是比较吃亏的一方。而且在签署了合约之后,公司对艺人的处理,就算非常马虎,甚至专门给艺人接一些并不讨喜的节目、角色等到,艺人也是有苦说不出。
因为公司方面确实如合约同上所说的完成了自己的义务,至于完成的是好是坏,这东西可没有一个“客观”的评审标准。
以上的这些都是对普通的艺人来说,若是那些大神级别的艺人,合同自然会截然不同。可就算再怎么优待,也不会出现诸如“合约期内,乙方可以随时解约,并且不用赔偿任何违约金”这样的条例吧?其中的细节对于乙方也非常自由和优厚,也不要求乙方在合约期内必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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