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。
汤姆猫、火箭队、灰太狼,在这一刻灵魂附体。爆炸中,他不是一个人在逃命。
活下来了,主角的首要条件是活下来。
抱歉啊,我给主角队伍抹了黑。
他收拾情怀,仰望星空。过了很久,终于努力翻了个身,侧躺中,他发现面前有一只脚。
还好,这不是我的。
因为这只脚旁边有另一只脚,它们共同属于一个人。
这个人虽然獐头鼠目、贼眉鼠眼,但他伸出自己的热情之手——
在艾维身上摸了摸。
“喂,我还活着啊,混蛋!你这样摸尸真的好吗?”
艾维有气无力地痛哼一声。
那人满不在乎。呸了一口浓痰道:
“穷鬼!”
不顾艾维的抗议,把他的戒指和耳环取走。
艾维疼痛欲裂,修为尽损,无力反抗。只得牢牢记住他的样子,等自己恢复再去寻他。
那人走出很远,忽又回转,拔出一把刀,哈哈笑道:
“你看我这记性,差点忘了斩草除根呢!”
当他举起刀时,艾维认命地叹口气,原来我真的不是主角啊。
可惜死法太过憋屈,让人提不起兴致。
“怎么样,老兄,这种否极泰来的感觉如何?”
那人并没有把刀刺下来,只是用刀面拍拍他的脸蛋,感叹道:
“真俊啊!”
卧槽,你管这叫否极泰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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