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经来到中州广场上了。
“叔,您还记得我吗?”
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,彬彬有礼的站在轮椅男人面前,面带微笑伸出手,紧紧的握住了轮椅男人的手。
一晃多年,男人却始终记得那个夏天。
多年前,他还是个在大街上乞讨的叫花子,从他记事时开始,他就一直在大街上流浪。捡一些饭店的剩菜剩饭,喝一些别人丢掉未曾喝完的矿泉水。抽一些别人没有抽完的烟头,跟狗抢天桥下不会被雨淋着的地盘。
总而言之,那些年的他,是一个谁看见都会轰他走的男人。那天晚上,他好不容易从垃圾桶里翻出大半个面包,最后却被一个有钱人家的狗给抢走了。他跟狗抢东西吃,最后被那个有钱人的手下揍了一顿。
在他遍体鳞伤的时候,一个男人出现了,跟他一起睡在天桥底下,每天跟他讲很多故事。也会用实际行动,来证明他所讲的那些事都可以实现。
那个男人跟他在一起待了七天,然后给了他一个信封,里面有一千块钱和一封信。那个男人给了他两个选择,一个是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,另一个选择是去上学。那一千块是他的生活费,一年的生活费,他已经帮他办好的入学手续。
谁也不会想到,一个连小学都没有上过的孩子,竟然可以在高考时取得全校第一名的成绩。以重点高中全校第一的成绩,被国内最有名的商学院录取。在商学院的六年时间里,他一共创立了六家公司,而且已经有两家上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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