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卡片。江枫的视线在卡片上停留了一会,才逐渐看清那上面的画面。
卡片上印的,是一个空无一人的舞台——如果那也能称作舞台的话。狭小,简陋,昏暗,老旧褪色的地毯,地上杂乱的音响线路,射灯庸俗的颜色,这一切江枫都太熟悉了。只是看着这张照片,他几乎还能听到现场嘈杂的声音,感受到那种混杂着躁动和期冀的心跳。
在那间名叫new yorker的小酒吧里面,他平生登上的第一个舞台。
他慢慢把那张卡片拿起来,这才发现那原来是一张明信片。卡片背面两个邮戳,从帝都到南京,正是new yorker和举办这次演唱会的会场所在的地址,而收到的时间恰好就是今天。
从开始,到现在。
这张明信片是谁送的,确实再明显不过了。江枫把它捏在手里。盯着背面那俩个邮戳,默默地看了很久,只觉得眼睛莫名有些发涩。
而后他隐约听到门口传来的敲门声。那人羞赧似的反复轻了几次嗓子,又咳了两声,半晌才小声地说道:“……咳,偶像……能给我签个名吗?”
作者有话要说:
停得太久了,我实在是惭愧……最后这样完结是之前就想好的,但是真正写的时候却格外艰难,几乎是一天写几十个字的速度,卡文卡成doge……_(:3ゝ∠)_
字数不太多就一起补到这一章里面了。这篇是我认真研究写作方法认真做大纲的第一次尝试,构思的时候踌躇满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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