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始超出掌控了。
“草!”他又暗骂了一声。
从贺景临所住的别墅区到江枫的公寓有将近70公里,就算是完全状态下的快步走,大概也要走上十几个小时,何况江枫现在全身都疼,根本迈不开步子。打电话叫出租车过来倒不是不行,但他实在不想自己这种衣衫不整的样子被别人看到。
最关键的是,不想留在贺景临身边。一刻也不想。
所以江枫仍是咬着牙往前走着,心想至少走远一点再想办法找车。要命的是他刚走出一百来米,就听见轮胎压过湿滑的马路的声音,车灯的光芒就从他身后不远处照过来,并且一直跟着他,毫无放开的打算。
他停下脚步,回头瞪了车里的人一眼,因为车灯太过刺眼,其实没看清什么。
“……阴魂不散。”他撇撇嘴,继续艰难地向前挪着步伐。
江枫知道贺景临也在后悔刚才的事。像他这种在高位呆久了,又几乎没出过任何差错的人,一旦真的做了错事,也极难放下身段明明白白地说出一句“对不起我错了”。他现在这样追上来,显然就是道歉的意思。只要江枫现在回到那辆车上,大少爷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讨好补偿他。
可是让他现在回去,那不是开玩笑一样吗?
江枫甚至没再回过一次头,就是默默继续走着,一步也不肯停下。得说贺景临开车技术不错,就那么不远不近地跟着,甚至江枫在车灯下的影子长度都没怎么变过。一人一车较劲似的在公路上慢慢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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