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确实带了唇膏,因为这是高铭晟特别要求的。
她想,应该的,毕竟法庭是公众场合,化妆是基本礼仪,何况只是涂个口红。
她不只带了一支,她带了三支。
昨天去香奈尔专柜买的,还好当时顾客不多,柜姐也有耐心帮她参考,但在试了十几种颜色之后小凡眼花缭乱了,最后只得随便选了几个看上去顺眼的——91,95还有43。柜姐夸她运气好,看中的热门色居然都还有货。
闺蜜徐馨说过,如果女人不知道该选什么颜色的唇膏,就对着镜子看看下面。
彼时小凡还没出这事,听的老脸一红。
徐馨正色说这是有科学依据的——唇膏的主要目的,就是把脖子以下复制到脖子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