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舔干净了上面的血迹。
刘三长的十分彪悍,脸上的刀疤尤为吓人,他也就是一个市井浑人,打了一阵,他就什么都招了。
女子说的的确不差,这刘三本是盯上了她夫家的粮食,后来才又看上她和她儿子。本来女子的夫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,虽说开着医馆,但也实在清贫,往年存下来的粮食,没过几天就吃完了。
江西民风彪悍,刘三反而不如,不过是凭着自己的长相捡些看着良善的人家欺辱而已。那段时间正是乱的时候,刘三想出去抢粮食,却被打了几顿,后来饿得不行了,他又打起女子儿子的主意,杀了女子的丈夫,当晚就煮了女子的儿子。
女子也一样饿了几天了,哪里还有力气挣扎,自此被他奴役着,反抗不得。
再说这刘三,自从吃了第一个人之后,胆气也大了很多,集结了一群同样好吃懒做的市井混混,干起了欺男霸女的勾当来。他专找那些异乡来的灾民,敲闷棍,下黑手,这日子过的极为滋润。
直到秦驷等人到来,自从他来了之后,这城中的秩序好了太多,也没人再敢在城中明目张胆地吃人了,更别说他们这些以黑活度日的,一旦一天没有杀人,他就要饿一天肚子。加上后来秦驷的规定,他每日里,能吃到的东西还没有女子的多。
最关键的是,尝过了人肉的滋味,再吃别的,再吃别的,他总觉得一点味道都没有,每日里,他都想着人肉的味道,若不是遇见了那人,他可能已经杀了女子去吃了。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