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地将它一页页地翻过。
“丫头,又有好一段日子没有我的消息了吧。”余初仍旧是叫她丫头,这个称呼从他开始叫起后便成了他对她的专属称谓,筱雨已然习惯。
“你可有想念我?”余初的厚脸皮从未变过。
以这样的说话方式作为开场,已经成为了余初写信给筱雨的惯例。
这一封信里,余初给筱雨的感觉的确是比之前几封要显得沉闷许多,可能真的是因为喝醉了酒的原因,信上的内容颠七倒八,一件事情还没写完,又开始写另一件事情。筱雨费了很大的心神才能堪堪读懂。耐着性子读到信的末尾,筱雨却忽然愣住。
她看到这样一句话。
“丫头,若我一无所有,可还能前来雨清镇寻你,让你兑现等我回来的允诺?或者,若我有朝一日站于高处,钱权色势尽握在手,你又是否愿意与我携手淡看这世间沉浮?”
这是这封信的最后一句话,墨色晕染开了来,力透纸背,足以可见余初当时写这么一句话的时候下的力道有多重。
筱雨一时之间有点茫然。
从大半年之前余初消失在了她的生活当中,留给她的不过是一份小小的悸动,她虽然没有忘于脑海,却也并没有太过放在心上。若不是身为他好友的李明德隔三差五地就出现在她面前,并每隔近一个月的时间便捎给她一份他写来的信,总在提醒着她他的存在,恐怕她都不会对他有太特别的印象。
正是因为这样不间断的提醒,筱雨才从来就没有淡忘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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