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机,于是关于刘淼到底有没有代笔就完全交由大家去自由心证了。帖子将刘淼塑造得太完美了,出身富裕家庭,拥有良好的家世人脉;本身又是模范生,无论是课业成绩还是业余活动,都是数一数二的优秀。
这样的人物放在网络上自然就是成了万人嫉妒的对象,是的,在完全匿名的网络环境下,这个虚拟社会反映的更多是人类的阴暗面。所以在网络上基本是负能量泛滥,各种诅咒和谩骂随时随地都会发生。尤其是随着社交网站的出现,这种负能量最终凝聚成网络霸凌。难怪社交网站最发达的西方世界,每年都有未成年人(甚至成年人)因为不堪网络霸凌而选择自我了断。
刘淼的想法很简单,不和这些负犬去纠缠。因为你被狗咬了本来就是件很倒霉的事情,结果你还因为要去报复这条狗而跌进泥潭里那就更尴尬了。“我会让我的律师给这些网站寄去律师函,警告他们不要利用我的姓名权和名誉权牟利。”
华夏的法律自然保护每个人的言论自由,尤其是对公众人物的批评权更是被法律严格保护。相较而言,如果你骂一个普通人很容易就构成毁谤或侮辱;但是你谩骂一个公众人物或名流明星,法院却很难判你毁谤或侮辱。这也造成了很多名人被骂了也就被骂了,完全不想去追究什么。
但是刘淼却不是那么容易被欺负的人,法律保护了言论自由同时也限制了商业性言论的自由。说白了,你要言论自由的话,那么你的结果必须是非盈利的。如果有人能证实你依靠你的言论获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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