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伸手就要拿——
“不要戴。”猎户抿了抿唇,把那块玉佩拿到自己手里,道,“字不好看。”
这块羊脂白玉,是猎户在战场上发了一笔财后,回到京城,找了十几家店,才买到的。
原本他只打算在这块玉佩上刻个小狐狸的模样,送给他的小狐狸戴。只是今晨发生的事情,让猎户突然冲动了起来,贸然刻了那三个字在上面——虽然在他的小狐狸打马游街时,他准准的把玉佩扔了过去,让他的小狐狸看到了他的心意,可是,他因是在军中才习字,那时年岁又大,且还在前线打仗,因此虽学了字,却也只是粗通,在书写方面,尤其不擅长。
那三个字,也刻得着实难看。
“字太丑。”猎户见林安眼睛不眨的盯着自己,又道,“三哥去找人问问,能不能把这几个字磨平。能的话,等磨平了,再给你。”
林安这才发现那个一直在面前,高高大大,仿佛能将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身上的男人,也是会紧张害怕的。
他眼睛眨了眨,立刻就把那只玉佩抢了过来。
“谁说丑?我看就很好看。”林安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的腹诽,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道,“三哥的字一点都不难看,很刚硬,如郁郁苍松,风雨不倒。刻在这块玉上的三个字,尤其好看。不用磨平。”
然后就把玉佩小心翼翼收到了腰间挂着的荷包里,嘀咕道:“等我去跟姝儿寻一根红线,穿进去,戴在脖子上。”
这块玉佩并不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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