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幼稚园小朋友都知道喜欢不喜欢,更何况16岁,在古代都是孩子爹的年纪了。
“听说你中考考完了,学校是在s市吗,离我家还挺近的,有空出来聚聚?”元丝倚坐在离裴琛不远的沙发上,保持着优雅的社交素养。
“有机会的话。”裴琛虽然依旧礼貌回答,但态度却是明显的极致疏离。
要说元丝倚有多狂热,其实也不尽然,作为一个从小接受教育的名门闺秀,她就是再喜爱眼前的少年也不会说出失礼的话,她有自己的尊严。
甚至,她从未对裴琛说过喜欢或者爱这样的字眼,也唯有态度上看得出她的热情。
“上个月我还在拍卖会上拍了一盆大唐凤羽,听说你对养兰花也有研究,方便请教下吗?”
大唐凤羽,上个月,是黎语的花店拿去拍卖的那盆吗?
他知道其中一半的收入黎语都匿名寄给了慈善机构,捐助的对象是盲人图书馆,当然黎语每次的捐助对象都是不同的,剩下一半才用来生活开支和店面周转的资金。
黎语总是这样,从不会标榜什么,总是沉默的做些他认为力所能及的事,也不打算让别人知道,似乎这些在黎语眼里都是应该的。
自己有什么能力,就做什么能力可以做的事。
见裴琛的眉梢稍微挑了下,元丝倚露出一抹喜悦,相识十年她自然看得出来这个话题引起了裴琛的兴趣。
还没等再说什么,裴琛的手机却突然震动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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