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服。
想不到自己的第一次竟然被裴元诤捡了便宜,太郁闷死她了!
裴元诤慢腾腾地从地上坐了起来,伸手摸摸脖子上的新牙印,无奈地抿唇叹息。
九儿上辈子定是属小狗的,这辈子才这么喜欢咬他。
自然,裴元诤这话不敢当着苏九的面说出来,否则他脖子上恐怕又得多出好几个血红的牙印。
两人各自穿好衣服后,站了起来。
裴元诤一身粗布麻衣,衣服经过昨夜苏九的用力拉扯,衣襟处已经合不拢了,露出一小片青紫的如玉胸膛,手肘处袖子撕了一截,遮不住那修长有力的手臂。
“裴相,你这身打扮真是奇特!”好笑地睨着裴元诤的穿着,苏九努力憋着笑意,使劲点头称赞着。
“很……新潮,很像大街上流行的乞丐装。”
在她的印象里,裴元诤除了朝服以外,就是白衣,衣袂飘飘胜似仙人,如今他这身打扮十分的平民,但依然掩盖不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清贵之气。
真应了那句话,男神就算穿破烂衣服,那也是光芒四射的男神一个!
裴元诤的俊脸有些黑,但并没动怒,而是伸出骨节分明的大手握住了苏九的小手,扯着她走出了小木屋。
外面的阳光很好,束束的阳光从树顶穿透下来,在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,点点金光像是金子铺成在地面上,让人忍不住想踩在上面好好玩耍一番。
早晨的空气也很新鲜,苏九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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