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孟氏既灭,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南蛮王,血统尊贵,地位崇高,更何况,还是个大大的美女。
碧青如今还记得自己头一次见她的时候,真给惊艳了一下,红衣银冠,美得就连这百越城的蓝天白云都相形失色,女人美到这份上简直没天理。
碧青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差,可跟祝月一比,就比到天边儿去了,自己的五官平常看着还成,可跟祝月一比就显得有些平板,缺乏立体感,而且,岭南气候湿润,人家根本不用保养,就有一身细白的肌肤,这让碧青很是嫉妒。
百越城里街上随处可见肌肤白皙的女子,有道是一白遮千丑,即便五官长得寻常些,就这一身细白的肌肤,也让齐军将士们看的垂涎三尺,不是大军在城外扎营,军纪严明,早乱套了。
且,南蛮以女子为尊,百越城的女子都是敢爱敢恨的性格,心中喜欢谁,不会像大齐一样藏着掖着,在这里可以大声的表白,不必在乎礼法,不必怕伤风败俗,南蛮的女子就像这岭南火红的木棉花一样儿,美丽如火,耀眼鲜明。
那 天祝月见着崔九大声告白的样子,她就那么无惧的冲过来站在崔九跟前说:“我喜欢你,我要你做我的王夫。”那般直白热烈,像一把火,把崔九烧的落荒而逃。过 后,崔九一见祝月就跑,偏偏祝月异常执着,即便知道崔九就是大齐的九皇子也一样,两人你跑我追,成了百越城最诡异的一道风景线。
碧青其实觉得他们很配,崔九要是能留下岭南,自己的王记就能顺理成章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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