碧青觉得自己今年真该去普惠寺多拜拜佛了,简直倒霉透了,好端端的在家洗澡,都能招来横祸,被掳来胡地,也不知大郎发现自己不见了,会不会急死了?
而且,自己被掳掠来的理由极其可笑,是因为自己的厨艺,掳自己来的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子,瞧着跟崔九差不多大小的样子,会说汉话,性子却有些鲁莽。
也是,不鲁莽,怎会因为这么个可笑的理由,就跑进雁门城掳人,据他说,之所以知道自己会做饭的原因,是因为自己给了门口要饭的一个肉夹馍,那个要饭的正是他的手下,所以,自己就被这鲁莽的主仆俩给掳来了。
碧青心里万分庆幸,他们没发现旁边的作坊,不然,恐怕掳的就不是自己了,这时候进雁门城,肯定是打探消息去了。
自己这个毛病以后真的改,不能看见要饭的就给吃的,这次的无妄之灾,就是自己多管闲事的引来的,烂好人当不得啊。
这里大概是胡人营地,连绵的营帐同样看不到边际,但绝不会跟大齐的军营混淆,风格不同,这里有鲜明的胡人风格。
“姐姐,这个肉要怎么办?”
小燕子是那小子给自己找的帮手,都说胡人狼性,最是歹毒,可自己遇上的这个人还不错,知道自己大着肚子,还给自己找了个会说汉话的小姑娘。
小姑娘叫小燕子,刚十岁,是个胡汉混血,长得异常漂亮,昨儿刚见的时候,真把碧青狠狠惊艳了一下,才十岁的小丫头就这么漂亮,长大了还不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