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勤劳的人,大家都很容易产生好感。
碗筷都收拾好之后,刘老二走到顾晚风身边来,问道:“晚风啊,你有什么打算?是打算留在边镇,还是继续往里面走?”
顾晚风摇了摇头,说道:“二叔,我也不知道去哪,现在我是身无分文,总得先想办法先活下来再说。而且,我绝不能在你这白吃白喝。”
老酒鬼总说很多事都能用剑来解决,可如今吃饭和住宿这个问题顾晚风不知道该怎么用剑解决。
难道要拿着剑去打家劫舍?当然,以他的能力想要打劫还是轻而易举的,可这不是顾晚风能做出来的事情。
君子不食嗟来之食,人虽穷但志不短。
白吃白喝肯定不行,去打家劫舍更不行,那和土匪有什么区别,岂不是成为行尸走肉,衣冠禽兽。
人之所以为人,而非行尸走肉,区别大概正在这里。
可以说离青阳在很多方面能够影响顾晚风,但在心智方面完全影响不了顾晚风。
主见这个词汇,随着顾晚风的年纪增长,看的书越多,就越是根深蒂固。
刘老二想了想,说道:“那你不如先留下来,正好我的小饭馆里缺个打杂的。你先来干着,吃住什么的都在我这。然后每月给你几文钱,不要嫌少就是了。”
顾晚风想都没想,点头说道:“好,那就多谢二叔了。”
只要能先活着,干什么都行。顾晚风不是迂腐之人,但如果让他为了吃口饭去打劫,他宁愿饿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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