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书,有的时候同意彼此的观点,偶尔也会争论一番,最后林肯意识到自己完全错过了化学课。没关系,该优先的一定要优先。
她身材高挑、清瘦,戴着隐形矫正牙套。茸茸的毛衣和喇叭裤下是一副诱人的身材。她的笑容时而热情洋溢,时而蛊惑人心,他们很快就开始约会,两人都是首次涉足认真的恋情。他们会出席对方的体育赛事,一起去看艺术展,去老城区的爵士俱乐部听音乐,偶尔也会去她那部雪佛兰的后座上探访。不过那辆车几乎没有什么后座可言。阿德里安娜住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,至少以林肯田径赛跑的标准来看是这样,但他是绝不会跑过去的。不能满头大汗地出现在她面前。所以,情况允许的时候,他会借家里的车开去看她。
他们会花好几个小时讨论、聊天,就像和亨利伯父那样。
当然,两人之间也有阻碍。他明年就要离开,去波士顿上大学了。而她要去圣地亚哥,学习生物学。她打算在动物园工作。但这只是一些小事,而林肯·莱姆,无论过去还是现在,都不会被这种事情绊住脚步。
而之后——在事故发生以后,在他和布莱恩离婚以后——莱姆经常会想,如果他和阿德里安娜没有分开,而是一直在一起,又会发生什么?其实在那个平安夜的晚上,他只差那么一点儿就要向她求婚了。他曾经考虑送给她——不是一枚戒指,而是一块“特殊的石头”(他还为此排练了几次)——就是那块从伯父的科学知识竞赛上赢到的奖品。
但是他犹豫了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