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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我可能是全纽约市最危险的人,但是我无懈可击。所有的号码都对我视而不见,让我得以毫发无伤。这一点最令我安心。
灯光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街上传来一阵闪光。红色的。
又一阵闪光。蓝色的。
手机深陷在德莱昂·威廉姆斯的手里。他在试图打电话给一个朋友,一个他曾经为其工作过的朋友。这个朋友在木工生意破产后逃出了城,身后只留下一堆债务,其中包括亏欠他最可靠的员工的四千多美元,而那个员工就是德莱昂·威廉姆斯。
“德莱昂,”电话另一端的人说,“我也不知道那个混蛋在哪儿。他给我留下的——”
“我等会儿再打回去给你。”
挂机。
男人的手心冒出汗来,透过周末他和珍妮丝刚刚挂起的窗帘向外望去(威廉姆斯对珍妮丝不得不为窗帘付款感到很抱歉,非常抱歉,哦,他真讨厌失业的自己)。他注意到的红蓝闪光来自两辆警车。两名警探从车里走了出来,解开衣服上的扣子,似乎并不是因为感受到了春天的温暖。两辆警车开过去,挡住了路口。
他们谨慎地向四周环顾了一圈。威廉姆斯最后的希望也被打破了,显然这一切并非单纯的巧合。警探走到威廉姆斯的米色道奇车旁,记下了车牌,然后往车内扫了一眼,其中一个对着对讲机说了什么。
威廉姆斯绝望地垂下眼帘,叹了一口气。
又是她在作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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