棕发的警探穿着蓝色牛仔裤、蓝色衬衫和棕色的运动外套。他脸上挂着和善的微笑,腰间却别着两把超大型自动手枪,左右各一把。
“嘿,罗兰。”阿米莉亚·萨克斯微笑着打了个招呼。
莱姆也说:“好久不见。”
“你们好。嘿,你又抓着贼啦。”罗兰·贝尔是从北卡罗来纳州警察局调来的,已经在纽约市警局担任警探好些年了,但一口亚特兰大中南部乡音却依旧未改。他的专长是保护证人和确保嫌疑人不会在押送途中逃跑,没有人比他更能胜任这份工作。莱姆很高兴由他来负责押送“钟表匠”。贝尔说:“他会被完好无缺地送达目的地,一根毛也不会少。”
看守的巡警向贝尔点头致意,然后扶着罗根站了起来。贝尔亲自检查了锁链、手铐并搜了身。然后点点头,带着人往大门走去。“钟表匠”忽然回过头来,有些不舍地说:“我们会再见面的,林肯。”
“肯定会的,我很期待。”
嫌疑人的微笑便成了困惑。
莱姆道:“我会作为法医专家证人出席你的庭审。”
“或许是在法庭上,也或许是在别的什么地方。”罗根看了一眼壁炉台上的怀表,“别忘了给它上发条。”
言罢,他便随着押送警察离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