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着萨克斯补充证据列表的时候,莱姆看了看排成一列的几个小号证物袋,上面都贴着有她字迹的证据链卡片。卡片上写着指南针的方向数据。
“十个印第安小孩。”莱姆好奇地说,“那些是什么?”
“我很生气,莱姆。不,应该说是极其愤怒。”
“挺好的,我认为愤怒是一种释放,怎么了?”
“因为我们一直抓不到他,所以我从他可能待过的所有地方都采集了成分样本。我在那个肮脏的地下室里爬了一圈,莱姆。”
“怪不得脸糊得跟花猫似的。”他看着她的额头。
她注视着莱姆的双眼说:“我待会儿会洗的。”然后微微一笑。颇为性感,莱姆觉得。
他扬起一边眉毛:“行,那就赶紧调查,把结果告诉我。”
萨克斯戴上手套,将样本分别倒进十个检验皿中,然后戴上放大眼镜,用无菌探针拨弄着每个检验皿中的物质,仔仔细细地筛查起来。里面有灰尘、烟蒂、纸屑、各种乱七八糟的小东西、啮齿类动物的粪便、头发、衣物碎屑、糖果和快餐包装纸碎片、混凝土颗粒、金属和石屑,等等。那是覆盖纽约城地下世界表面的物质。
很早以前莱姆就明白,犯罪现场证物搜查的关键是寻找规律。什么东西是反复出现的?这样的东西就可以被合理排除在怀疑范围之外;只有那些特殊的、与众不同的东西才最可能与案件相关。统计学家和社会学家称之为“离群值”。
萨克斯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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