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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雷迪拍拍尼克的胳膊,把他带到咖啡馆后部的一个卡座,那里坐着一个瘦削的男人,对着酒瓶喝山姆·亚当斯啤酒,他身穿牛仔裤和黑t恤,套着棕色休闲外套。他没用服务员拿来的磨砂玻璃杯,空杯子上水汽淋漓。
“斯坦,我是弗雷迪。”
“嗨。”
“这是尼克。”
双方握握手,尼克在冯的对面坐下,冯有一头浓密的黑发,完全可以用洗发水洗洗、修剪一下。握手的时候,尼克感觉他的右手粗糙起茧。不知道他是干哪一行的。指节发红,也许他是拳击手;他那身肌肉也与之相称。警察尼克在这样观察,囚犯尼克也一样。由于他两者都不是了,他不打算压制本能。
尼克往旁边挪一挪,好让弗雷迪在卡座这一边跟他坐在一起。但弗雷迪说:“我要打几个电话,五分钟、十分钟的样子吧。这里就交给你们了。”
“你要吃点什么?”尼克喊道。
“我无所谓,汉堡吧。你们先点,别等我。”他拿出手机,朝咖啡馆的前面走去,边走边拨了一个号码。他跟接电话的人开始聊天,脸上露出微笑。有些人是这样的,说话时会微笑或皱眉,即便线路另一端的人看不见他们。
“这么说,你和弗雷迪是老相识?”冯在看菜单,好像随后要参加考试一样。
“学生时代认识的。”
“学生时代认识的。”冯的语气似乎隐隐在说,那是浪费时间。“你开车吗,尼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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