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章
罗恩·普拉斯基从里奇酒吧的前门走出来。他心情很好,几乎有些飘飘然。
他掉头向南,一路低着头,步履飞快。
他在左前口袋里揣着的东西极其微小,却好像是重达十磅的金子。他漫不经心地将手探入口袋,摸摸那东西以寻求安慰。谢谢你,老天。
谢谢你,他也想到了刚才跟他一起喝啤酒的那个家伙:阿尔法(普拉斯基不喜欢喊那个狗粮绰号,即便街头混混也应该获得尊重)。他帮普拉斯基和他正需要的东西搭上了线。哦,是啊。
他可以……
“对不起,先生,请站住。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。”
普拉斯基当即停下脚步,脸颊发烫,心怦怦跳。他知道不是抢劫,也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那个语气,那个用词。他转过身,眼前是两个大块头男人,身穿夹克衫和牛仔裤,便装打扮,但他马上就明白他们是谁了——不是指他们的名字,而是指他们的职业:战术警察,便衣警察。他瞥了一眼他们的警徽,金色的警徽挂在银色的链子上。
该死……
他慢慢把手拿出来,两个手掌都摊开。这表明没有威胁。他很清楚规则;他曾无数次充当对方的角色。
普拉斯基说:“我是纽约市警察局的人,隶属于重案组。我脚踝上的枪套里有枪,我的警徽在夹克里面。”他尽量说得理直气壮,但他声音发颤,心脏狂跳。
他们眉头一皱。“好的。”块头更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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