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大麻。
gw。乔治·华盛顿?然后普拉斯基又莫名其妙地想道:哎呀!
这个干瘦的拉美人身穿无袖t恤,露出缺乏锻炼的胳膊。街头犯罪的监控里有他清晰的照片,所以普拉斯基当即认出了他。阿尔法好几次进警局,被审问、被释放。但他从没被逮捕,并且仍在干那些勾当,应该是麻醉品。肯定是的,你能看出来。即使在他专心打电话的时候,你从那个姿势和小心翼翼的样子也能看出来。
普拉斯基环顾四周。没有明显的危险。
那就快点了事吧。普拉斯基朝阿尔法大步走去,看着他并放慢了脚步。
这个年轻人抬起头,他的皮肤深色中带浅灰色。他对着手机说了些告别的话,然后收起廉价的翻盖手机。
普拉斯基走近一些。“嗨。”
“嗨。”
阿尔法来回扫视街道,就像容易受到惊吓的动物。他没发现可担心的事,便转回头看着普拉斯基。
“好日子,啊?”
“我想还行吧。我们认识?”
普拉斯基说:“你是阿尔方斯,对吧?”
他回应了一个吃惊的瞪眼。
“我叫罗恩。”
“什么来路?”
“克特。里奇酒吧的那个,在贝德福德—斯图文森。”
“他很厉害。你怎么认识他的?”
普拉斯基说:“刚刚认识,跟他混过几次。他可以为我担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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