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澜不惊的样子。“你下去那里了?”
“是的。”
“肯定很辛苦。”他眼里的同情显得真挚诚恳,“跟我说说开火的事吧。”
“是因为驱动器。”她解释道,“我找不到切断开关的方法,也没发现什么线路可以割断。我不能把他扔下,然后去找线路,或者爬到扶梯顶部去叫人关掉电源;我当时正按着伤口止血。所以我朝驱动器的线圈开了一枪,以防他被切成两半。可是他那时已经奄奄一息了。失血百分之八十,急救人员说的。”
马迪诺点点头。“不错的尝试,警探。”
“没起作用。”
“你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。”他转头看着洞开的检修口,“我们得召集一个射击小组,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是走个形式。没什么可担心的。”
“谢谢,警监。”
不管大银幕上和小屏幕上是怎么演的,警察开火这种事其实很少发生,属于重要事件。只有当警察认定自己或路人有生命危险、或者重罪犯携带武器逃跑时,开枪才是被允许的。开枪的目的只能是击毙罪犯,而非射伤。一把格洛克手枪可不能当成扳手,用来阻断不受控制的机械。
不论当值与否,警察如果开了枪,事发地点所属分局就会出动一名监管人员,来现场收走并查验该名警察的枪支。然后,他会召集巡逻局射击小组——小组必须由警监领导。由于这次开火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萨克斯不需要进行酒精测试,也不用接受三天的强制性行政休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