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眼身上的制服,耸耸肩说:“更正一下,我是先换上了他的制服。”又是一段嘶哑、不带任何情绪的嗓音,“我希望他脱光衣服,这样我才能从容逃走。他自己脱下来的,省了我不少事。然后我才开了枪。”
莱姆心中涌起深深的挫败感。他虽然猜到“魔法师”会拿走伯克的步话机和手枪,但却从没料到这个人会利用伯克的制服变装,并对追捕他的人展开攻击。他喃喃地问:“他的尸体在哪儿?”
“在西区。”
“西区的哪里?”
“我想,我还是保密吧。再过一两天总会有人找到他的,最近天气热得很。”
“你他妈的混蛋!”莱姆骂道。他现在虽是平民身份,但在内心深处,林肯·莱姆永远是个警察。他和伯克同样身为警察,再也没有比这更密切的伙伴关系了。
天气热得很……
他努力保持冷静,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。“你怎么找到我的?”
“在集市上,我离你的一位同伴很近,就是那个红头发的女警。我们的距离太近了,就像咱们俩现在的距离一样。我还朝她的脖子吹了口气——相比之下,我也说不清是那时还是现在让我觉得更开心……无论如何,我听见她用步话机和你通话,她还提到你的名字。我没花多少力气就查到了你的资料,你的名字经常见报。你是个名人。”
“名人?我这种畸形人,像吗?”
“当然。”
莱姆摇摇头,缓缓地说:“我已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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