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和当年一样,“长腿”拉里已慢慢缩短了与对手的距离。
刚才他正要赶往哈得孙河的现场,支援一〇二四状况。然而,就在他收到步话机传出的追捕指示,掉头转身之际,却赫然发现步话机里通报的那名疑犯——一个浑身肮脏的摩托车手,正好就出现在自己面前。
“喂,你!站住!”
但那个人并未停下。他闪躲过伯克,向北仓皇逃窜。于是,就像当年在伍德鲁威尔逊中学校友的比赛中奋力冲刺七十二码、紧追在克里斯·布罗德里克后面一样,一心打算在离终点线两英尺前的地方狠狠把他拖倒,长腿拉里铆足了劲,火速追赶疑犯。
伯克并没有拔出手枪。除非发生疑犯持有武器,想对你开枪或向路人射击的紧急情况,否则就不能用枪来制止他。而且,如果从一个人的背后开枪,光是在事后的用枪时机调查会上就很难过关,更别提日后对升迁有何影响了。
“喂!给我站住!”伯克吼道。
这个摩托车手转向东边,跑在这条横向的马路上。他回头看见长腿拉里仍紧紧跟在后面,不禁惊恐地瞪大眼睛。
于是他立刻向左一拐,窜进一条小巷,但这个警察转弯的动作比他更流畅,依然紧追不舍。
有些警察局配有追捕网或震慑枪,可以远距离阻止疑犯逃亡,但纽约市警察局还没有这种高科技装备。不过,在这次突发状况中,是否有这种装备并不重要,因为拉里·伯克还有更多比跑步更厉害的技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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