姆问道,“那个工程师在那里吗?”
“大卫·余?是的,就在我旁边。”
“我有一个问题。”
“什么?”
“问问他那个巷道归谁所有?”
虽然并不都是如此,但是在这个案例中,答案是:市政府。那名律师只拥有那一幢建筑物所在的土地、建筑物本身,以及它里面的东西。
莱姆说:“工程师是否有一些设备,可以放在墙的外侧,然后往下挖十英尺,再打一条通道到墙的下方,这样可以吗?”
她不理那名业主,将问题抛给余。他说:“是的,我们可以那样做。如果洞开窄小一些,就不会对结构造成损害。”
窄小,患有幽闭恐惧症的女警想着,这可真是我需要的……她挂了电话,然后对工程师说:“嗯,我要……”萨克斯皱起眉头,“那种上面有个大勺子的东西叫什么?”她对于这种车辆的知识只是它的最高限速是十英里。
“反铲挖土机?”
“听起来是这个,你弄一台到这里要多少时间?”
“半小时。”
她无奈地看了他一眼。“十分钟?”
“我试试看。”
二十分钟后,随着倒车的哔哔声,一辆市政车开到了建筑物旁。再也无法隐藏他们的策略了。那名业主挥舞双手走上去。“你们要从外面挖!你们也不能这么做。我拥有这个产业,从天上到地下都是我的。法律是这样规定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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