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
没有什么证物?在这种嫌疑犯杀了一个人又绑走另一个人的犯罪现场,能找到的证物都够拍成一部电影了。它们足以交代清楚谁对谁做了什么,甚至每个人物二十四小时之前的所作所为都能看得出来。看来,他们要一起对抗的敌人有两个:一个是昆虫男孩,另一个是无能的执法者。莱姆瞄到萨克斯的眼神,看出她也有同样的想法。
“是谁指挥搜索行动的?”莱姆问。
“是我。”梅森说,“我第一个到达现场。接到报案时,我刚好就在附近。”
“几点钟?”
“九点三十分。有一位卡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看见比利的尸体,就打电话报了案。”
而少年遇害的时间是在八点以前,这让莱姆感觉相当不妙。对未受保护的犯罪现场而言,这一个半小时是很长的时间,现场的证物可能会被拿走,或被增添。这段时间足以让那小子强奸、杀害那女孩,藏好尸体,然后回来消除证物,并刻意安放一些误导侦破方向的东西。“你亲自搜索的吗?”莱姆问梅森。
“一开始是。后来有三四个同事赶来,我们便一起搜索。他们彻底把附近区域翻了一遍。”
结果只发现作案凶器?天啊……更别提四个不熟悉犯罪现场搜索技巧的警员对现场造成的破坏了。
“请问,”萨克斯说,“你们怎么知道加勒特就是凶手?”
“我亲眼看见的,”杰西说,“他今天早上在那里绑走了莉迪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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