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行李送交联邦调查局引爆,再现爆炸的情况,以期为刑事鉴定专家提供某种标准。在泛美一〇三航班的爆炸案中,联邦调查局就不是从炸弹本身辨识出制造者的,而是通过藏置炸弹的东芝牌收音机。这台收音机被放在一个新秀丽牌行李箱里,包裹在几件衣物当中。探员追踪这些行李箱里面的衣物,结果找到了位于马耳他共和国斯利马岛的一家商店,而店主指认出了那名购买这些衣物的人。那人实际上是黎巴嫩情报员。
但是库珀摇摇头。“除了炸弹的构成元素之外,引爆地点附近并没有其他东西。”
“所以并不是装在行李箱或飞行袋中。”莱姆陷入沉思,“有趣!他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将炸弹放到飞机上呢?放在什么地方呢?朗,把芝加哥的报告念给我听。”
“爆炸的位置不易确认,”塞林托念道,“主要是因为扩大的火势和机身的毁坏程度。炸弹装置的地点似乎位于驾驶舱后方的底部。”
“后方底部,是不是货柜之间的空隙?或许……”莱姆安静了下来。他一边转动脑袋,一边盯着证物袋。“等等,等等!”他叫道,“梅尔,让我看看那些金属碎片,从左边数过来第三个袋子,把那些铝制品放在显微镜下面。”
库珀将复合显微镜的输出装置连接到莱姆的电脑上,于是库珀看到的东西,莱姆也可以看得见。库珀开始将细碎的样品放在载玻片上,然后固定在显微镜下。
过了一会儿,莱姆开始下指令:“光标下移,按两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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