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
刑事鉴定学家是多才多艺的人。
他必须了解植物学、地质学、弹道学、医学、化学、文学和工程学。如果他知道事实真相——灰土中金属锶的含量过高,可能是高速公路上强烈的车灯闪射造成的;“faca”这个词是葡萄牙语“刀子”的意思;埃塞俄比亚餐馆不用刀叉,全靠右手抓饭吃;有五道右旋膛线的子弹肯定不是由柯尔特手枪射出的——如果他懂得这些,或许就能凭借其中的关联锁定涉及犯罪现场的嫌疑犯。
另一个所有刑事鉴定学家都十分熟悉的领域是解剖学。这当然也是林肯·莱姆的强项,何况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里,他每天都在和骨头与神经千奇百怪的复杂关系打交道。
现在,他只瞥了一眼拎在杰里·班克斯手中的那个从蒸气室带回来的证物袋,就宣布说:“是腿骨。不是人类的。因此它不会来自于下一位受害人。”
这是一块环状的骨头,周长大约两英寸,是用锯子整齐地锯下来的,锯齿经过的地方还残留有血迹。
“中型动物,”莱姆继续说,“大狗、绵羊、山羊之类。我估计,这根骨头曾经支撑过一百到一百五十磅的重量。但我们还是要检查一下,以确认这血迹来自动物。它仍有可能是受害人的血。”
用骨头敲打或戳刺人体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有所闻,莱姆本人就经手过三起;凶器分别是牛关节骨、鹿腿骨,以及受害人自己的尺骨——那是最麻烦的一次。
梅尔·库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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