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书、药物、植物……只要你说得出来,他就找得到,还分好类。你知道,就因为这样,只要证物一放在他面前,他就马上能指出嫌疑犯可能去过哪些地方,或做过什么事。每次呼叫他,不是在哈莱姆区,就是在下东区或地狱厨房。”
“他是出自警察世家吗?”
“不是,他父亲好像是什么国家级实验室的科学家。”
“莱姆学什么的?科学?”
“对。他是伊利诺斯大学香槟-阿巴那分校毕业的,拿了两个相互毫无关系的学位——化学和历史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读这些东西。在我刚认识他的时候,他的父母就过世了,那是……哦,有十五年了。他没有兄弟姐妹。他在伊利诺斯州长大,所以才会取名为‘林肯’。”
她想问他有没有结过婚,但话到口边改成了:“他真的那么……”
“你尽管直说,警员。”
“……混蛋?”
班克斯笑出声来。
塞林托说:“我母亲有更好的表达方式,她会说有些人‘一根筋’。哈,用这个词形容莱姆最合适,他就是‘一根筋’。有一次,一个傻x技师把显示血液用的发光氨喷在指纹上,而不是用宁海德林,结果指纹完全被破坏了,莱姆当场就把他开除了。还有一次,有一位警察实在忍不住,在现场撒了泡尿,还按水冲了马桶。这下可把莱姆气炸了,叫他滚到地下室去,把所有能在污水池里找到的东西都带回来。”说到这里塞林托笑了。“那个警察是有官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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