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驳的不在场证明。地方检察官提出的每一个关键指控证据都被辩方一一驳回;他对控方的指控了如指掌。最后被无罪释放了。”
“太糟糕了。”莱姆看了看丹斯,说道,“但事情还没有完吧。”
“确实没完。庭审两天之后,汉森在购物中心的停车场找到了他的前妻和女儿,在那儿用刀杀死了她们。当时,他女儿的男朋友也在,也死在了他的刀下。然后他逃离了现场,直到一年以后才被警方抓获。”
丹斯喝了一口咖啡,继续说:“那起凶杀案发生后,检察官想查清楚,到底庭审中哪里出了差错。他要求我去查看汉森最开始在治安官办公室受审时的记录。”说到这里,她苦笑了一下:“看了那份审讯记录后,我就呆住了。汉森极其聪明,而审问他的那个治安警官若不是个生手,就是太懒。汉森像猫玩老鼠一样,耍了他。经过那次审问后,他清楚地知道了控方的辩论证词,并且知道如何与之诡辩,知道了可以恐吓哪个目击证人,应该销毁什么证据,提供什么样的不在场证明。”
“我想,他知道的应该不仅仅是这些,还知道了其他的信息吧。”
“哦,是的。警官曾问他有没有去过米尔谷。后来还问他是否常去马林县的购物中心。汉森由此知道了他的前妻和女儿去购物的地方。后来,他实际上就是在米尔谷商场周围露营,守株待兔地等着那母女二人出现。然后杀掉了她们——因为那对母女已经离开了康特拉·斯塔县,所以当时没有警察在周围保护她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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