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乔安娜·哈珀。
·无明显犯罪动机。
·不认识第二位被害人。
凶手:
·钟表匠
·同伙
·很可能是被害人早些时候在工作室发现的一名男子。
·白人,体格高大。戴墨镜,奶白色防风大衣,戴帽子。驾驶一辆suv。
作案手法:
·撬锁进入。
·袭击方式未知。很可能将工作室内扎花细铁线作为凶器。
证据:
·含有鱼类蛋白的土壤来自乔安娜的花艺工作室(作为兰花花肥使用)。
·硫酸铊来自附近区域。
·花艺工作室的扎花铁线被剪成相等长度。作为杀人凶器使用?
·时钟:
·与其他两座相同,不含硝酸。
·没有纸条或诗文。
·现在没有发现脚印、指纹、武器等。
·黑色斑点:屋顶用沥青。
·用aster热成像技术在纽约市内寻找可能的来源地点。
其他:
·凶手会在作案前检查被害人的状况。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了被害人,是什么原因?
·有警用对讲机。改用加密频道。
·汽车:
·棕褐色suv。
·车牌号码未知。
·已发出紧急车辆定位指令寻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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