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简直是胡扯。”
“只是回顾一下昨晚的事情,我们慢慢来。那么,你当时正在办公室工作,工作的地点在哈兹菲尔德大厦里,萨塔菲尔德兄弟投资的公司。”
“是的。”
“一整天都在那儿?”
“对。”
“你是几点下班的?”
“七点半,稍早一点。”
“下班之后,你做了什么?”
“我去了汉诺威酒吧,喝了几杯。”
“汉诺威在沃特街上。”丹斯说道。审讯中,要让受访者对你所掌握的信息有所顾虑,让他们自己猜测你知道多少。
“是的,那天晚上大家喝马丁尼,唱卡拉ok。他们管那个叫‘马丁尼欢唱夜’。”
“听起来不错。”
“我们一群人在那儿一起喝酒。有很多人,我的一些朋友,很亲密的朋友,都在那儿。”
丹斯注意到了科布的肢体语言,他要补充更多的信息——也许科布是想让自己问问他提到的那些朋友的名字。这种很急切地想要拿出不在场证明的表现,通常暗示着其中有问题——受审对象往往以为这类信息对自己有好处,而且警方很有可能懒得去核实,或者他认为警察们会很蠢地相信,如果他晚上八点在酒吧喝酒,那么七点半的抢劫就和他没关系。
“你几点离开那儿的?”
“九点左右吧。”
“然后你就回家了?”
“是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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