件目前阶段发现的证据。其他警官开始对丹斯补充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一些细节,但丹斯却忍不住一直观察莱姆——后者一直皱眉盯着白板,嘴里不时地自言自语,摇着头,似乎是在怪罪自己忘掉了什么。偶尔,他会闭上眼睛,还曾对众人说过一两次对于案情的分析,但似乎并不在意丹斯的反应。
丹斯感到很有趣,她已经习惯人们对她的怀疑和误解,因为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警察。她身高一米六七,一头暗金色长发,绑着法式麻花辫,涂着淡紫色口红,脖子上还挂着ipod耳机,身上带着她妈妈手工制作的鲍鱼首饰,更别提她的独特癖好了——各种奇异的鞋子(当然她通常也不会做什么追捕逃犯的外勤工作)。
现在,显然,她理解林肯对她的怠慢。如同其他的刑侦专家一样,莱姆也许根本就不相信什么人体动作学和审讯技巧,他甚至是不希望自己来的。
至于丹斯,她承认实际证据的重要性,但那些对她来说是没有价值的,因为她感兴趣的永远是犯罪中人类行为的层面,尤其是用行为分析破解案情,那才是她的激情所在。
人体动作学对阵刑侦学……这下精彩了。
等着瞧吧,莱姆探长。
英俊又不耐烦的刑侦专家还是面带讽刺地盯着证据表,丹斯继续了解案件的细节,知道了这是一桩离奇的凶杀案,凶手自称钟表匠,用极其残忍的方式谋杀了被害人。但是丹斯并没有被吓到。她也曾调查过类似的血腥案件。再说了,她可是生活在加州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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