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用这种延长死亡痛苦的手段杀人?
萨克斯身穿白色的特卫强防护服在现场活动,主要是为了防止自己衣服上携带的杂质和头发污染犯罪现场,她一边准备好现场采集证物的设备,一边与纽约警局的两位同事讨论着,二人分别是南希·辛普森和弗兰克·瑞特格,他们负责皇后区的犯罪现场调查工作。在他们旁边不远处,停着一辆犯罪现场勘查车,那是一辆很大的面包车,装满了现场调查所需的各种设备。
萨克斯在双脚上缠了两个橡皮筋,这样做是为了区分她和罪犯的足迹。这是莱姆的许多小主意之一,“但为什么要费心这么做?我在现场可是穿着防护服的啊,莱姆,我不是穿着旅游鞋进现场的。”萨克斯曾质疑过莱姆的这种做法。莱姆当时用有些厌倦的目光看着她:“哦,打扰了,你说得对,我想罪犯肯定从来没想过也买一套防护服穿。一套防护服多少钱来着,萨克斯?四十九还是九十五美金?”
勘查这类犯罪现场,萨克斯的第一想法是这要么是集团犯罪,要么就是变态杀人案。团伙犯罪的现场通常也是血腥恐怖的,主要是为了给敌对的团伙组织传递信息。但如果凶手是个变态,也会故意将凶杀现场布置成自己幻觉中的样子,或者是为了满足感,出于一种虐待狂的癖好——如果在犯罪过程中有性侵行为出现的话——或者单单是出于纯粹的残忍,无关欲望。她多年的街头案件调查经历让她明白了一个事实,那就是刻意对别人施加痛苦是一种个人力量的体现,有的人甚至会因此成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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