聪明。不过林肯·莱姆此刻的心思全没放在这个聪明的比喻上,此刻他满脑子都是那个不同寻常的、令人烦恼的、针对作曲家的案子。
啊,终于来了。
两个男人出现在走廊里,他们的目光集中在这些美国人身上,其中一个五十多岁,衣服皱巴巴的,身材魁梧,一身肌肉。他身穿黑色套装,白衬衣,打领带。跟在他身后的是一名高个子的年轻人,三十岁左右,身穿灰色制服,胸前和肩头都有徽章。他俩交换了个速朝三人走过来。
“您就是林肯·莱姆。”年长的人说,他讲英语时口音很重,不过长音很清晰。
“这位一定是阿米莉亚·萨克斯警探,还有汤姆·莱斯顿。”
按惯例,她亮出自己的金色警徽。不像束棒那么令人印象深刻,尽管如此,它依然是某种授权的象征。
尽管他到意大利的时间还很短——大约才三个小时——莱姆还是面对了大量拥抱和贴面礼。男人与女人,女人与女人,男人与男人。而现在,甚至都没有人伸出手来握手——至少这位老警察没有,当然,他是负责人。他只是点点头,脸上满是谨慎的僵硬表情。年轻的那位警察走上前来,刚伸出手,看见他上司沉默的样子,又马上退了回去。
“我是警监马西莫·罗西,国家警察局的,你们是从纽约来的?直接过来的?”
“是的。”
年轻人眼睛里流露出敬畏之色,就像看见了真正的独角兽:“我叫埃尔克莱·贝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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