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,足见诚意。
天雷也未推拒,收下这钱,随意地与她闲聊:“在宅里可还习惯?”
“挺好的,有吃有穿,也没有累活儿,每天就逗逗狗子,我感觉自己反而成了主人家。”印歌觉得宅里上下都对她很照顾,像家人一样,让她觉得从未有过的暖心。
她甚至想着,要是主人家需要,她可以留在这里帮他养一辈子的狗。
天雷看她气色确实不错,最近也长了点肉,脸盘丰满起来更有一股精致娇艳之感,若是生在大家族中,怎么也会是名满京师的绝色人物。
想来也是老天爷觉得这个人美貌过剩,所以才令她的性子迷迷糊糊的,有道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。
不过眼下的发展尚算良好,天雷隐隐有松一口气的感觉。他知道这些举动于他来说都是异数,只是他暂时不想去深究其中原因,懒怠随意地由着心情。
中午的时候,印歌已经喂过了狗子,眼下至少有一下午的时间没事做。
她跟天雷坐在宅子后门处说了会儿话,又拿出来自己买的饴糖。
天雷一般对东西没有特别的喜恶,印歌给的东西,除非是她的身家性命,通常他都照单全收。
饴糖很甜,吃在嘴里有点粘牙,还得费力用舌头去舔。
印歌被黏着牙齿,说话都不利索,“寨也不买这糖了,筛膀子都嚼酸了。”
她见天雷叁口两口吃光了,就把剩下的都给了他。
本着不浪费的原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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