镜前仔仔细细的确认自己的装扮。紫罗兰色大衣,浅棕色围巾,黑色靴裤,黑色长筒靴,脸上倒是施了妆,也不过是薄薄一层bb,又象征性的扑了腮红,连口红都是是滋润度极高的唇膏代替,怎么就像个……妖精了?
被人形容成三打白骨精里的白骨精,无论脾气多和善的女人,怕是都不可能不介怀。孟毓再一次对着镜子确认自己装扮绝无任何诡异之处后,回神,忿忿的瞪了苏哲翊一眼,“要不要我帮你配副高度近视镜?”
苏哲翊一张俊颜挂着清清冷冷的表情,连眸色都是始终如一的黑沉,他哼笑一声,说:“你的眼光实在是太拙劣了,作为旁观者,我都替你觉得脸红。”
他分明就是在指桑骂槐,孟毓微蹙着眉头盯着他瞧,他眼神闪了闪,视线转到一边去,果然将话题引申:“挑男朋友也是一样,把眼睛放亮点!挑什么人不好,挑个厨子?”
孟毓哭笑不得:“人家只是饭做的好,谁告诉你是厨子了?”
苏哲翊哼了一声,不屑道:“整日泡在厨房里的男人,有什么出息?”
孟毓无语,抬手摆正扭了位置的围巾,“那么我倒是想讨教一下,苏总,您能跟我说说那沓资料里哪个男人入了您的眼么?”
苏哲翊挑眉,转眸看她,她笑得挺戏谑,他失神,竟然无法立刻想出对词去反驳,微窘,将手握成拳掩在唇边轻轻咳嗽了几声。孟毓没分心去打量他,自然没有发现他细微的变化。待苏哲翊咳了两声后,云淡风轻道:“这是方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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