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”
书上的诗词文采斐然,把男人去伎院嫖伎女写得风雅又有趣,仿佛买卖女子皮肉的伎院只是普通的玩乐场所。
正是被花团锦簇的诗词所骗,被男人们谈起伎院时暧昧又寻常平淡得像是去郊外游玩的语气蒙蔽,程锦年过去没有注意到伎院有多么可怕。
直到今天,直到刚才,她看见嫖客问伎女,嫖一次倡伎要给多少钱。
猪肉十多文一斤,叁十文可嫖一个伎女。
在嫖客眼中,伎女们就像摆在案板上叫卖的,会说人话的猪肉。
他们趴在伎女身上,耸动他们的屌,爽快地射了;他们强迫伎女伺候他们,践踏她们的人格,得到优越感,心也爽了。
这就够了。
伎女有没有爽到,他们不关心;伎女会不会感到屈辱,他们不在乎;伎女怀孕了,哦天啊,这是哪个男人的野种?
跟他们没关系就对了,他们绝不会为此多付一文钱。
甚至,他们会觉得孕妇肏起来更爽更刺激,认为产奶的伎女难得一见,能吃伎女的奶水更是一种新奇的体验,争着尝新鲜。
怀孕的伎女也是伎女,有钱就能肏。
孩子是个野种,肏死了早超生。
伎女被传染脏病,是伎女的运气太差,不是嫖客太恶毒;一个伎女死了,还有更多贫穷的落魄的被拐的女人做伎女……
对于伎女,程锦年的了解很浅很浅,仅止于今天的所见所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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