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市民”。市民的关系一定是“超血缘”的。他们之间的交往、交流和交易,也一定会超出地域的范围,打破族群的界限,甚至杂居和混血。
这就必定产生出两个新的东西,一是超越了家族、氏族、胞族、部族的“公共关系”,二是与此相关的“公共事务”。处理这样的事务和关系,氏族部落时代的办法和规范已不管用。管用的,是拥有“公共权力”的“公共机关”,以及如何行使权力的“公共规则”。这个“公共规则”,就叫“法律”;这个“公共权力”,就叫“公权”;这个“公共机关”,就叫“国家”;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人,照理说就该叫“公职人员”或“公务员”,甚至“公仆”。
以城市为标志,国家诞生。
也就在这天,“或”变成了“國”。
变成了國的或不再是氏族和部落。它的人民也不再是“族民”,而是“国民”。国民就是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关系和公共事务的人民,国家则是利用公共权力来保证国民安全与自由的公共机关。因此,对于国家和国民,头等大事都是如何看待公共权力——交给谁?谁来交?怎么用?
不同的国家模式和体制,由此产生。
民主的模样
爱琴海早晨的阳光从来就很迷人,雅典的居民也大多起得很早。作为城邦的当家人,伯里克利早早吃完简单的早餐,就吻别女友办公去了。
他的女友是外籍居民,因此只能同居,不能结婚。
这事很让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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