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为意,我也没什么好紧张的,干脆大大方方的跟着他。
他知道我没来过这里,所以直接殷勤的点菜,没让我看菜单,再加上那侍应对他的态度,明显他是这里的常客。而吃饭的时候,我感觉到了四周射来的目光,让我如芒在背,大概以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?
我心里隐约有一丝得意和甜蜜,但随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“朋友”,不要太出格,否则关系会倒退。
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时候,在小区门口遇到了股神贝。我当他是透明,而他假装蹲在地上系鞋带,因为我和林泽秀说了一会儿话,他系完左脚系右脚,系完右脚再系左脚,然后实在没招了,就装着观察蚂蚁的生态活动,趴在地上一会儿,神经兮兮的,等林泽秀一离开,他飞奔如兔,一下窜到我身边。
“小新,本事啊,居然这么快钓到了有钱的帅哥。真没看出来!”他搂着我的肩膀,使劲挤压,“虽然他长得比我还差一点,但比老白还是强的。”
我一点他麻穴,他立即放开了手,“提醒你,虽然是朋友,可你总这么自恋,我也会吐的。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,可舍不得全吐出来。”
“原来上高级馆子了,味道如何?”他又凑过来,挺英俊的脸,却笑得无比猥琐。
“说实话,不如我妈的饺子。”我耸耸肩,“我觉得那种馆子的菜都是用来看的,不是用来吃的。”
“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作怪。”他不屑一顾,“但是你和他――关系明确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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