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点天赋,骨子里就都有点艺术家的桀骜不驯,哪里有那么好收服,甘愿去做人家的伴奏?
看出黄正华的犹疑,习云出声:“先试试吧。”
这试一试倒是让她们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人,看到了他,才让习云第一次那么真实的感受到她们存在于这个不同的年代里。
情况和他们预估的差不多,一群人一听到唱片公司来招人,立马一窝蜂的拥了过来,听到他们是名不见经传的公司,登时失望挂满一脸,最后一听是给人当伴奏的,没指着鼻子给他们一顿臭骂就不错了…总之看他们的眼神跟看怪物一样。
这年头,是乐队最炙手可热的年代,乐手们把组乐队看做要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、以及崇高的人生理想!人生理想怎么可能沦为跑龙套的?=_= 所以习云他们几乎跑遍了港都大大小小的地下乐队聚集地,迎来的却都是白眼。
不是不让人泄气的,黄正华就提出:“一定要乐队吗?伴奏带不行么?”
“不行!”习云严辞拒绝。这个年代的伴奏带能听么?她嫌弃的想道。
黄正华愣了愣,好像从决定来这边选人开始,凌薇都安安静静的呆在一边,没有发表过什么意见,反倒是习云,明显占了两个人当中的主导地位…他目光意味深长的在习云身上逗留了良久,然后什么都没问的就妥协了。
“那我们去最后一个吧。如果那里还是没有的话,我再想办法。”黄正华道。
这一路过去,习云都紧抿着嘴,一副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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