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“三嫂,他们到底在闹哪样?不是说来卖兔子,为何又拿着回去了?”
陆铃听了少年的话,笑了笑说道:“他们听说定县酒楼收兔子二十文一斤,觉得我这给便宜了,所以都让云秋月带着她们到县里去。”
少年听了,皱眉说道:“还真是胡闹,以为是拿去的兔子都可以卖给县里的酒楼?再说了,县里的酒楼收兔子是有一定的要求的。那些两三斤的兔子他们是不收的,这事儿肯定又是云秋月闹出来。”
听了少年如此直白的话,陆铃只是耸耸肩:“你觉得呢。”
这个少年是里正亲侄儿叫云义,十四岁,父亲早些年就病死了。相依为命的母亲在年初的时候上山去挖野菜,摔断了腿,到现在还在床上躺着。他去年就开始跟着楚舜华上山打猎,算是楚舜华的半个徒弟,也是楚家的常客。这少年是一个有骨气的,不愿意接受里正伯父的帮忙,常常自己上山去打猎,然后拿到镇子上去卖。换来的银子倒是足够自己和母亲生活,还能支付母亲医药费。
云义冷哼一声:“那女人对三哥肯定还没有死心,也不想想自己什么样子,居然觊觎我家三哥。”说完后,他从背篓里拿出一只死去的野鸡给陆铃:“三嫂,我回去了,这野鸡留给你今天熬汤给大伙儿喝。”
说完后,他背着背篓拎着两个笼子飞快跑了。
陆铃看着放在地上的野鸡,无奈说了一句:“这孩子怎么跑那么快呢。”
楚娇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身边,笑着说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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