纯粹只是无视,而有些,会以残杀蝼蚁取乐。他庆幸炙玄至少是中间的那一种,如果他召唤出来的是啸血,哪怕他再自私凉薄,也不能坐视自己手上沾满无辜同类的血。
他们穿过一整条狼藉的大街,走到了城郊大院,当看到那完全被摧毁的大院时,心存的最后一丝侥幸也破灭了。
走进大院,阮千宿半跪在地上,腰板挺得笔直,她头颅低垂,长发遮住了半张苍白的脸,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,在她眼前,姣姣瘦小地身体被压在一堆瓦砾下,鲜血染红了大片土地。
龙芗扭过了头去,少年的脸上写满不忍。
江朝戈走了过去,看着姣姣曾经鲜活的脸上现在只剩下灰败地死气,心里难受不已。
阮千宿用颤抖地手摸了摸姣姣细软地头发,用低得几乎听不见的音量说:“我赶到的时候,她还没咽气。”
江朝戈蹲了下来,大手捏住了她纤瘦地肩膀。这个女人在他眼里一直很强悍、勇敢,却没想到肩膀也是如此地细瘦,好像多施点力就能捏碎,就是这样一双肩膀,把无依无靠地自己养活大,在处处受排挤的祁府艰辛求生,一对鸳鸯钺使得出神入化。江朝戈很少高看女人,在他的生命中从来没有重要的女性角色,阮千宿是第一个让他真心佩服的女人。
阮千宿转过脸来,双目血红,满脸泪痕,眼神却如鹰隼般犀利,带着浓浓地愤怒和仇恨:“我答应她,会给她报仇。”
江朝戈沉声道:“我们早晚要和冥胤会算一笔总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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