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的看法的。
那个被资助的大学生固然他做法是不对的,是值得谴责的,但是呢,人家也有生存的空间呀,你们这样大肆的批判人家有没有给人家留条活路呢?
是不是显得有一些过分谴责对方了?
他毕竟犯的不是杀人罪,人家毕竟也有生存的权利,对不对?你们有没有考虑过留给人家一条活路呢?”
娱乐报的记者,这样的一番话呢,真的确实是引起了现场的一片议论呀,甚至说有一些赞同明月和叶明的观点的记者呢,现在都开始考虑这个问题,是不是这个事情做的太过分了,没有给那个大学生一点容身之地呀?
现在在网络上几乎都是一面倒的谴责这个大学生呀,这个大学生犯了什么错呢,狼心狗肺不知恩图报,白眼狼对没有错,确实他是犯下了这样的错误,但是这样的错误并不是死罪呀。
所以说在现场的时候呢,就有一些人开始同情这个大学生了,可以说这个娱乐报的记者呢,就是一个搅屎棍一样,这儿被请过来,而且收了礼物像是这种记者招待会,到最后呢肯定是会发一份礼物的。
如果在之前呢,那肯定是车马费啊,红包之类的现金,但是呢,现在查的比较严,记者呢,收现金这种事情呢,几乎是很少发生了,所以说呢,事后给一些小礼品什么的,那就是正常的潜规则了。
基本上拿了小礼物的记者呢,除非是领导特别安排来做内奸的,不然的话在写新闻的时候多多少少是会照顾当事人一方,能照顾这个给了礼物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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