躺在自己的床上,钱无病辗转反侧,有些睡不着。窗外隐隐有画舫的丝竹声传来,秦淮河上,这是常见的风景,刚刚开始几日,他颇为不习惯,也曾经为此失眠,但是,今天,绝对不是因为这个。
他在想徐鹏举,想那位看起来谦和却骨子里盛气凌人的小公爷。
平心而论,他也认为这位小公爷,的确有盛气凌人的资本。含着金钥匙出生,人又长得周正,再过不久,也许国公的帽子就会落到他的头上,权势,富贵,要什么有什么,这样的人,能够做出那种谦和的姿态,就已经很了不起很有家教了。
在北京他见过太多的纨绔子弟,一无是处却偏生觉得自己不含糊,胡作非为惹出来的乱摊子最后却要身后的家族去收拾,和这种人比,这徐鹏举,简直就是人中龙凤了。
可他就是看不惯对方那样子。
这不是自卑,很早的时候,钱无病就知道,在这世上,这人和人,始终是不一样的。有人种田,有人吃米,有人劳苦一辈子老无所依,有人却从出生到死都锦衣玉食。在他看来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三六九等,富贵贫贱,老天爷在送人来到这个世间的时候,大抵都是已经安排好的。所以,徐鹏举的做派,他虽然有些看不惯,但是,也没有到厌憎的地步。
他不想做种田的人,他想做吃米的人。
他和徐鹏举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的人,甚至在这深夜躺在穿上胡思乱想的时候,他也曾经想过,他也孙倩,和他如今叫叔爷的那个男人,也是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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