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,却到底没落下泪来,自当家的和两个儿子身死,她的泪也快流干了。
“娘,这是儿子的决定。”孟清和看着孟王氏,目光坚定,话语激昂,“父亲与兄长死于鞑子之手,即便不能手刃仇人,儿子也要杀几个鞑子,告慰父兄的在天之灵!”
孟王氏泪水挂在眼角,猛然间似想起了什么,“杀鞑子?”
“然!”
“为你父兄报仇?”
“然!”
“儿啊,”孟王氏顿了顿,语带疑虑,“你能拎起咱家的柴刀吗?”
“……”貌似,不能。
母子俩对视片刻,同时默然。
明初兵卒悍勇,镇守北疆的诸王隔三差五就要和草原上的朋友亲切会晤,草原上的朋友也喜欢到大明边疆来敦亲睦邻。双方经常是刀里来枪里往,关系非常之“亲密”。
依孟清和现在这副小身板,刀子剔下来没几两肉,柴刀都拎不起来,上战场当炮灰都会被人嫌弃。
孟清和想从军,不难。
从军后想有所建树,很难。
一天三餐,独门独院,吃穿不愁,离他还有不远的距离。
捏捏胳膊,孟清和低头,下蹲,画圈圈,沉默不语。
他怀念二十一世纪的八头身,六块腹肌。
门外的老猫适时的喵了一声,惬意的舔爪洗脸,很显然刚刚饱餐一顿。
孟清和转头,对着房门一呲牙,在老猫的炸毛中握紧了拳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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