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她嘴角泛着笑转头看着她,眸底是闪着光点的。
何姿那时觉得,这个姑娘的笑很明亮,充满了力量和希望,让她舍不得说出已经到嘴边的那一句话,换个人吧。
似乎对她太残忍了。
某天,乐宝儿的本子遗落在了课桌上,那个颜色的本子何姿是认得的,里面写了许多她个人的心情感叹,随笔日记,她当又是她丢三落四的毛病,收起来准备放进她的抽屉,谁想本子不小心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,打开了第一页,她一眼就看见了她随笔用钢笔写出的几行字,写得工整。
时间走得太快,我拉不住它的脚步,一晃眼,我离十八岁已是咫尺之遥,小姑娘会长大,不管未来的明天会如何,我依然永远守着那份永远。
何姿想起,他们很快就不是小孩了,已经站在了十八岁的边缘,高二下学期,十七岁的年纪,很快就是大人了,时间无情地丢下他们匆匆向前跑去,留他们在身后踱步,沉浸旧年,纵使步子再慢,也改变不了路途的更改。
男孩,女孩,他们在青春期里无畏地成长打闹,长着长着,青春期过了,才发现那几年好短,当孩子是多么幸福,再回头望一望,荒唐青春,泛着旧色还是那么欢乐,犯着傻气的倔强,永不后悔,那么执着单纯地去喜欢一个人,长大就干不出来了。
乐宝儿这份执着,以后想起怕是可贵的了,打断,就不好了。
夜里,何姿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起来电铃声,她睁开眼睛接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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